温州网讯 现在朋友圈微商很多,其间不乏出售瘦身产品,许多爱美人士瘦身心切,加上不懂得区分真伪,购买了有毒、有害的瘦身产品,损害了身体健康。近来,平阳法院就审理了一同出售有毒、有害食物罪案子。
2019年12月,金某在家想赚些外快,正好看到老友王某在朋友圈发布“S草莓奶昔”“YOSOCOFFEE”咖啡等瘦身产品营出售卖广告,便经过微信联络购买事宜,后以每包120元的价格进货。随后,金某也照着王某的办法在朋友圈发广告,卖出的价格为每包200元。虽然价格昂贵,但买的人却不少。不久,购买了产品的顾客呈现了如口渴、便秘、头晕、头痛等症状。面临客户的责问,她表明只需多喝水就好了。
“我自己也吃过,呈现上面的症状就停用了,这一些产品都没有资质,我知道产品是不健康的。”金某表明晰自己只想着能多赚一点是一点,所以一直在售卖。
2020年6月12日,公安局民警依据头绪在金某家中将其捕获。同年7月15日,王某在家中被公安民警捕获。经检测,上述产品均含有。
法院经审理以为,被告人王某、金某明知食物中掺有有毒、有害的非食物质料而予以出售,其行为已构成出售有毒、有害食物罪。鉴于被告人王某、金某归案后能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,且已退清违法来得到的,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分。据此,判处被告人王某、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分金人民币1万元,制止被告人王某、金某在惩罚履行结束之日或许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物出产、出售及相关活动,涉案物品及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来得到的算计人民币1.2万元均予以没收。